內部稽核

一、內部稽核制度
內部稽核之目的為協助董事會及經理人檢查及覆核內部控制制度缺失及衡量營運效果及效率,適時提供改進建議,以確保內部控制得以持續有效實施及作為檢討修正內部控制制度之依據。依”公開發行公司建立內部控制制度處理準則”規定,由董事會制定本公司稽核體系及稽核作業,覆核本公司內部稽核制度及稽核報告。

二、稽核組織及運作
本公司設稽核室並隸屬董事會,設稽核主管1人,其符合金管會規定之資格條件;稽核主管之任免須經董事會通過並公告。內部稽核之績效目標、考核及薪資條件等由董事長核定,確保稽核過程及結果保持客觀及獨立。

三、獨立董事與內部稽核主管及會計師之溝通情形
♦ 擬定獨立董事與會計師每年至少兩次會議(董事會),會計師就查核本公司財務狀況及內控執行情形向獨立董事提出書面報告,並就經營績效分析、重大會計審計議題、審計差異進行溝通
♦ 安排獨立董事與內部稽核主管至少每季一次定期會議(董事會前),就本公司內部稽核執行狀況與內控運作情形提出書面及口頭報告
♦ 保持獨立董事與內部財會部門及內部稽核通管道暢通,如電話及電子郵件方式,對於查核異常、法令更新影響等議題做出討論及回饋

與獨立董事、會計師溝通紀錄
日期 出席人員 溝通事項 結論
112.8.9 各獨立董事
簽證會計師、財務主管
財報查核之要點及說明 財報簽證無異常
112.8.9 簽證會計師
稽核主管
內部控制制度相關規範 時刻了解最新法規規定
112每季度 各獨立董事
稽核主管
說明內控制度查核結果及追蹤改善 持續保持溝通
111.12.2 簽證會計師(代表)
財務主管、稽核主管
年度盤點協調注意事項 擬定盤點協助事項
111.11.9 各獨立董事
稽核主管
1.稽核主管向獨立董事報告下一季稽核範圍、手法、及重點項目
2.制定「內部重大資訊處理作業程序」的程序及核決
1.稽核計畫完成擬案
2.該程序完成擬案